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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6:03人气: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6〕2号)以及《黑龙江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报考点实际,特制定本公告,请考生仔细阅读并参照执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数据。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2027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升级研招报名系统,优化报名照片采集模式,考生可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同时简化报名程序,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

三、受理范围及报名要求

(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受理范围

1.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

2.哈尔滨市报考佳木斯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的考生;

3.哈尔滨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医学门类的考生。

特别提醒:

①报考专业属于“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及考试科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就读学校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应届毕业生、户籍或工作所在地为哈尔滨市的往届考生,报考点须选择哈尔滨市招生考试院。

②凡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存在考试时长超过3小时的,招生单位应在其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前,考生必须仔细研读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文件、报名公告、各报考点公告信息及相关要求,准确掌握各报考点受理范围,严格依据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避免因选错报考点而影响考试。

2.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应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我省不受理省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论户籍是否在省内),其他非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

3.往届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指定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户籍所在地报考者需于网上报名阶段提交户口簿图片;非户籍所在地报考者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4.网上报名勘误时,由拟接收考生的报考点将考生添加至勘误名单并提交申请,经省招考院审核通过后,考生可通过取消原报名并新增报名的方式更正原报考信息。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关键信息不得勘误。网上报名期间未完成报名的考生无法进行勘误操作。

5.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考生仅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填报前务必仔细了解并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已获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该专项计划,并准确填报入伍前学籍信息及入伍、退役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以供复核。若审核未通过,不得按专项计划参加复试,仅可于调剂阶段申请转入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相关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可于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专项计划调剂,未申请加分者不得参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按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通知。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10.符合教育部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服役期间荣立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或获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试资格者,须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招生单位须组织免试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方予拟录取。

11.考生要合理安排个人网上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初期、末期网站访问高峰,错峰填报。要预留出报考点核验材料和上传补充材料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顺利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12.选择我省报考点的残疾考生,如需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请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于10月24日前联系我校申请。

四、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照片。

2.考生无需提前准备报名照片,照片由考生本人下载学信网APP在线拍摄,采集时间为网上报名期间填写基本信息阶段,照片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系统会实时检测光线、角度等拍摄条件并给予提示,确保照片符合要求。

3.报考普通计划、学籍学历校验通过、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报考点、学籍预计毕业年份为当年招生年度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再上传其他材料。

4.本省户籍往届毕业生须提交:(1)毕业证书(丢失者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簿原件。

5.在本省工作且户籍未迁入的外省往届生须提交:(1)毕业证书;(2)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3)2026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6.本省户籍未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身份证明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等)。外省户籍在本地自考的考生须提交:(1)自考身份证明材料;(2)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3)2026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材料外,还须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验。境外学历获得者除对应类别材料外,须补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对无法清晰辨识的证明材料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清晰版本或前往报考点现场审核。

五、网上支付须知

1.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必须于2026年10月24日22时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2.考生网上支付时须严格遵循页面提示操作,信息填报结束(生成报名号)且成功缴费,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核验材料后,即表明网上报名完成。

3.缴费前请仔细核对报考点受理范围,审慎操作。若因未遵守公告要求,或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如错选、误填报考点),导致未审核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如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支付操作不当、网络问题导致重复缴费,研招网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并完成对账后统一退还重复费用,预计2026年12月底处理完毕。退费到账周期通常为1至7天,特殊情况下可能延至15天。退款将原路返回至支付账户,请勿在缴费后立即注销账户以免影响退费。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

六、考试资格审查

1.招生单位须依据教育部规定,全面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及核验材料,确认考生考试资格。

2.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得准予考试。

3.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证件,避免泄露或丢失。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考前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了解考试考点、考场、座位号等相关信息,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2.研究生招生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并配备智能安检门、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作弊克等设备,坚决打击考试舞弊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3.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凡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破坏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严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在职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生违规或作弊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作为思想品德考核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因严重违规受到停考处罚者,处罚期满后招生单位有权根据情节决定是否录取。

4.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犯罪,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以下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组织作弊;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其他协助;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5.其他未尽事项,遵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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