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条件
1.符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加我校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
医学类:英语成绩≥48分或日语≥38分或俄语≥41分;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成绩均≥58分,面试成绩≥30分,总成绩≥208分(含面试成绩)。
药学类:英语成绩≥39分或日语≥30分或俄语≥32分;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成绩均≥49分,面试成绩≥30分,总成绩≥199分(含面试成绩)。
3.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和接收导师的报考条件要求。
4.已进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统一考试拟录取名单(第一批)》的考生不受理调剂。
二、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证书材料请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①已获得中医硕士学术学位的人员和统招中医硕士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②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生需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专业学位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③往届专业学位硕士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早8:30-11:30,地点在主楼425会议室。
三、调剂办法
调剂考生与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一志愿为医学类的考生在医学类内申请调剂,一志愿为药学类的考生在药学类内申请调剂。每名考生只允许申请一个专业(类型)的一名导师进行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调剂申请表》,经接收导师同意并签字后在现场审核时上交。初试成绩总分高者优先调剂,由研究生院按不大于导师缺额数的150%确定调剂复试入围的考生。
四、考核办法
1.相关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或以上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调剂复试采取线下面试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科研创新、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总分为50分,其中,学科专家组面试分值为20分(导师除外)、导师面试分值为30分,低于30分不予录取。
2.考核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所有考核内容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包括打分、考核过程的完整影音记录等。
3.调剂面试时间5月12日、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学科通知为准,面试时须提供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备查验。
五、考核纪律要求
考生应如实提供各项材料。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有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等,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六、录取
1.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国语成绩)+调剂复试成绩。依据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分,按照初试总分、外语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被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有关指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被录取的新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博士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政治思想、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学籍。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邮政编码:150040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招办
联 系 人:韩涛
联系电话:0451-82197018
八、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
附件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调剂计划表》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 .doc (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