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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09:21人气:


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2年我校继续开展“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为具有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4.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

2)IELTS成绩≥6.0;

3)TOEFL成绩≥80分;

4)GRE≥305/1200;

5)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

6)全国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7)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8)应届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第一顺位作者)发表过SCI论文;

9)往届生近两年(2019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4日)以第一作者(第一顺位作者)发表过SCI论文。

5.学术成果要求:

1)应届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第一顺位作者)发表2篇核心期刊文章或1篇SCI论文;

2)往届生近两年(2019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4日)以第一作者(第一顺位作者)发表1篇CSCD或CSSCI或SCI或EI论文。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7.两名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二、申请材料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0日,每名考生只允许申报一个学位类型的一位导师。

申请者报考前应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并根据2022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类别、研究方向及可以招收的导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http://yz.chsi.com.cn/),网上缴纳报名费270元并在研招网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要求详见申请材料初审的要求。

(二)申请材料初审

网报后,根据报考类别要求送交下列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步审核。请按照以下顺序对所需材料提交电子扫描件,将扫描件整理成:“1.基本材料、2.科研材料、3.科研计划”三个PDF文件(公章务必齐全,否则不予审理),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以“申考+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代码”命名,如:“申考23090001张三105701”发送至315534955@qq.com。(注意,研招网上传的和发送至邮箱的两次申请材料扫描件务必完全一致、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基本材料: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公章务必齐全,否则不予审理);

2)准考证(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专家推荐书两份;

4)政治考察表;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应届生提供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部门或管理部门公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等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往届生提供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

9)医师资格证书(报学术学位不用提供),应届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培养类型证明。

2.已取得的科研成果(SCI文章、核心期刊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及SCI收录论文检索证明;

3.研究生计划书

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或者具有中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或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6”)相关专业的医学硕士学位,且具备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与考核

1.初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电子版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研究生院将在2021年12月23日前,公布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和《导师确认表》电子版,进入导师面谈环节。

2.导师面谈。导师对初审通过申请者的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择优确定进入综合面试考核。经报考导师考察同意后,考生须请导师在《导师确认表》上签字,由考生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或以扫描件(“报名号+姓名+报考专业代码+确认表”,如:“23090001张三105701确认表”)发送至315534955@qq.com。返回导师确认表,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25日。

3.综合考核

由学科具体联系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拟采用线上形式),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核时间:2021年12月27日、28日。

1)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面试为主。

2)考核过程:①首先考生以PPT形式做科研计划汇报(中文英文均可),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科研成果中提交发表文章的主要内容、博士研究计划等,时间不少于10分钟,并回答专家的提问;②科研汇报考核后,专家组对考生的外国语能力、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质能力、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重点考核考生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创新潜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综合考核成绩评定办法

考核小组每位专家现场独立对每位考生进行打分。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招生导师评分权重40%,其他专家评分权重60%,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录取

1.对于符合录取条件者,根据报考的导师的计划数,按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生所有报考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考核过程务必遵守纪律,如有弄虚作假或舞弊现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被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文件要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被录取的新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博士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对考生的材料原件、考核过程,思想政治、健康情况复查,不符合条件或在“申请-考核”过程中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学籍。

5.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报考我校普通招考

四、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网站公示。

、培养费收费标准及学习期间待遇

录取后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2022年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每学年10000元/生,我校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六、“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要求

详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七、本章程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邮政编码:150040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招办

人:韩老师 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7018

电子邮箱:315534955@qq.com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报考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试(考核)政治考察表.docx (已下载次)
附件:专家推荐书.doc (已下载次)
附件: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已下载次)
附件:准考证.doc (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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