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我校在2022年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开展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具体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硕博连读选拔面向本校硕士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研究生,不含延期、休学等有学籍异动情况的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刻苦钻研的科研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已完成的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不得有补考或重修)。
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并具备一定的专业外语基础。
(1)CET-6成绩≥425分;
(2)IELTS成绩≥6.0;
(3)TOEFL成绩≥80分;
(4)GRE≥305/1200;
(5)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第一顺位作者)发表过SCI论文。
5.硕士在读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第一顺位作者)发表1篇高水平论文(北大中文核心或CSSCI或SCI或EI论文),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14日。
6.获得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二级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
7.申请攻读的博士阶段研究方向应与硕士阶段的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经本人的硕士导师和接收导师的推荐,并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申请。
三、招生导师
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 |
研究方向 |
指导教师 |
100703 |
生药学 |
基于药用植物生物学的生药质量研究 |
都晓伟 |
1008Z5 |
临床中药学 |
中药药性理论研究 |
刘树民 |
四、选拔程序
(一)申请材料
请按照以下顺序对所需材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进行提交,并携带全部报名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准考证(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专家推荐书两份;
4.政治考察表(须加盖公章);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提供已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复印件;
8.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0.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期刊论文、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复印件及SCI收录论文检索证明复印件;
11.考生须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二)选拔流程: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0日,每名考生只允许申请一位导师。
申请者报考前应与可招收的导师取得联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https://yz.chsi.com.cn/,选择:“硕博连读”进行网报,并网上缴纳报名费270元,不接受其他方式缴费。
2.资格审查
(1)初审。硕博连读材料提交和现场初审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9:30-16:00,地点在主楼425会议室;
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报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研究生院将在12月23日前公布进入硕博连读考核的人员名单。
(2)导师面谈。导师对初审通过申请者的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择优确定进入综合面试考核。经申报导师同意后,考生请导师在《导师确认表》上签字,报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25日。
3.综合考核
由所在学科具体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2021年12月27日、28日。
(1)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面试为主。
(2)考核过程:①首先考生以PPT形式做科研计划汇报(中文英文均可),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科研经历、科研成果中发表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时间不少于10分钟,并回答专家的提问。
②科研汇报考核后,专家组对考生的外国语能力、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质能力、基础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重点考核考生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创新潜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考核成绩评定办法
考核小组每位专家现场独立对每位考生进行打分。总分100分,其中招生导师评分权重40%,其他专家评分权重60%,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结果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2.拟录取人员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进行体检。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我校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申请人硕博连读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不真实、舞弊现象。
(2)入学前,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有违反学术道德诚信等行为。
六、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及申请学位要求
详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七、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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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登记表.doc (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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