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
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条件
1.符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参加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考生,并成绩达到:英语≥40分或日语、俄语≥35分,专业课≥50分,专业基础课≥50分,总成绩≥200分(含面试成绩)。
3.已进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不再受理调剂。
二、资格审查
(一)申请材料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生需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专业学位培养类型和拟授予学位证明。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将本人打印及复印材料按上述顺序左侧装订成册。
(二)审查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8日(8:30-10:00),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楼4楼 425室,逾期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三、考核办法
1.相关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采取面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面试满分为50分,其中,学科专家组面试分值为 20分(导师除外)、导师面试分值为30分。
2.考核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所有考核内容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包括打分、考核过程的完整影音记录等。
四、考核纪律要求
1.考生应如实提供各项材料。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有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等,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2.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考试,要回避招生的相应工作。
五、录取
1.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国语成绩)+调剂面试成绩。依据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被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国家卫计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被录取的新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博士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政治思想、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学籍。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邮政编码:150040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招办
联系人:蒋琛
联系电话:0451-82197018
E-mail:jiang2412@sina.com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
附件2:《2019年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调剂计划表》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6日
附件:附件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doc (已下载次)